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2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现就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第一轮申请但困难情况系统校验未通过的毕业生可登录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根据《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佐证材料清单》(附件1)上传佐证材料,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补贴。
2.未参与第一轮申请,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申请,“省级平台”将通过大数据自动校验比对申请资格。若系统校验通过,院校进行学历审核后即完成申请;
若系统校验不通过,申请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由学校和人社部门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后亦可同等享受补贴。
二、申请办法
4月27日8:00至5月8日17:00,登录“省级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者在完成线上填报信息申请后,须同步向所在单位(学院)提交《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
三、学院初审
4月27日起,学院依据申请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1)学历审核:申请人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非定向培养2026届毕业生(预计将于2026年毕业)。
(2)困难情况比对:审核确认系统校验通过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
(3)困难情况审核:对系统校验不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
四、材料提交
申请后,请于5月6日12:00前,将附件2《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汇总表)》发送至heyuan@hqu.edu.cn,标题:姓名+第二次求职补贴。
五、学校复审
5月11日-5月13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学院提交材料,对名单内学生进行复审,并报地方人社部门。
六、工作提示
1.提交困难佐证材料的,务必严格对照附件1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附件:
附件1.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佐证材料清单.docx
附件2. 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xls